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公报
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3 年2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通知》要求,我市以2001年12月31日为时点,对行政区域内除农户和个体工商户以外的所有法人单位[注一]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注二]进行了普查。目前已完成普查数据的初步汇总工作,并通过了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的质量验收。现将普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单位的总体情况
截止2001年12月31日,全市除农户和个体工商户以外,共有法人单位246767个,按可比口径计算,全市单位总规模比1996年扩大50.1%。其中,企业法人222303个,占90.1%;事业法人10130个,占4.1%;社会团体法人2530个,占1.0%;机关法人(国家机关、政党机关)2133个,占0.9%;其他法人(居村委会、民办非企业)9671个,占3.9%。共有产业活动单位266262个,其中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238560个,占89.6%;非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27702个,占10.4%。
表1 按单位类别分组的单位数
类 别 |
单位数(个) |
比重(%) |
一、法人单位 |
246767 |
100.0 |
企业法人 |
222303 |
90.1 |
事业法人 |
10130 |
4.1 |
机关法人 |
2133 |
0.9 |
社会团体法人 |
2530 |
1.0 |
其他法人 |
9671 |
3.9 |
二、产业活动单位 |
266262 |
100.0 |
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 |
238560 |
89.6 |
非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 |
27702 |
10.4 |
图1 按单位类别分组的法人单位
图2 按单位类别分组的产业活动单位
从地区分布看,全市法人单位主要集中在近郊区(朝、海、丰、石),比重达到47.0%,比1996年上升了2.7个百分点;城区(东、西、崇、宣)的单位数量则呈减少趋势,比重下降了4.5个百分点。法人单位居前六位的区县分别是海淀、朝阳、丰台、西城、东城、门头沟,约占全市单位总量的三分之二。
表2 法人单位的地区分布
地区 |
单位数(个) |
比重(%) |
合计 |
246767 |
100.0 |
东城区 |
18857 |
7.7 |
西城区 |
19488 |
7.9 |
崇文区 |
6777 |
2.7 |
宣武区 |
7681 |
3.1 |
朝阳区 |
43852 |
17.8 |
丰台区 |
20192 |
8.2 |
石景山区 |
4990 |
2.0 |
海淀区 |
47056 |
19.1 |
门头沟区 |
14218 |
5.8 |
房山区 |
7247 |
2.9 |
通州区 |
8780 |
3.6 |
顺义区 |
5984 |
2.4 |
昌平区 |
7593 |
3.1 |
大兴区 |
11062 |
4.5 |
平谷县 |
7465 |
3.0 |
怀柔县 |
6771 |
2.7 |
密云县 |
4459 |
1.8 |
延庆县 |
3366 |
1.4 |
亦庄开发区 |
815 |
0.3 |
其他 |
114 |
- |
图3 法人单位的地区分布
从地理分布看,全市法人单位主要集中在四环路以外,比重达到47.8%,比1996年上升了1.0个百分点;二环路以内法人单位比重下降了3.5个百分点;二环路至三环路、三环路至四环路法人单位比重分别略有上升。
图4 法人单位的地理位置分布
图5 法人单位的地理位置构成及变化
二、产业结构与行业分布
普查结果表明,本市法人单位从事第一产业的有1921个,占0.8%;从事第二产业的有42852个,占17.4%;从事第三产业的有201994个,占81.8%。
表3 法人单位产业构成及变化
|
构成(%) |
比1996年增减(百分点) | |
2001年 |
1996年 | ||
总计 |
100.0 |
100.0 |
- |
第一产业 |
0.8 |
0.9 |
-0.1 |
第二产业 |
17.4 |
27.7 |
-10.3 |
第三产业 |
81.8 |
71.4 |
10.4 |
图6 法人单位产业构成及变化
与1996年相比,第一、第二产业的法人单位占全部法人单位的比重分别下降了0.1和10.3个百分点,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所占比重上升了10.4个百分点。
2001年末,各类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共675.3万人,其中,第一产业5.7万人,占0.9%,比1996年减少0.8万人;第二产业276.5万人,占40.9%,比1996年减少34.1万人;第三产业393.1万人,占58.2%,比1996年增加76.7万人。从业人员逐渐从第一、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第三产业已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
从国民经济行业的分布看,2001年末,在各类法人单位中,从事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单位79610个,占32.3%;社会服务业63735个,占25.8%;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20049个,占8.1%。全市法人单位主要集中于以上三个行业,所占比重达66.2%。 从事房地产经营开发、信息咨询、计算机应用及租赁服务等新兴行业的单位增长较多;而从事零售、餐饮、旅馆等传统服务行业的增长缓慢。
表4 法人单位的行业分布
行业门类 |
单位数(个) |
比重(%) |
总计 |
246767 |
100.0 |
农林牧渔业 |
2941 |
1.2 |
采掘业 |
678 |
0.3 |
制造业 |
33352 |
13.5 |
电煤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132 |
0.1 |
建筑业 |
8694 |
3.5 |
地质勘察水利管理业 |
337 |
0.1 |
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信业 |
2603 |
1.1 |
批发零售餐饮业 |
79610 |
32.3 |
金融保险业 |
1641 |
0.7 |
房地产业 |
6025 |
2.4 |
社会服务业 |
63735 |
25.8 |
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业 |
1934 |
0.8 |
教育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业 |
7975 |
3.2 |
科学研究综合技术服务业 |
20049 |
8.1 |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 |
12590 |
5.1 |
其他行业 |
4471 |
1.8 |
图7 法人单位的行业分布
三、企业法人所有制结构
1996年以来,企业法人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非公有制企业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国有联营、国有独资)17990个,占8.1%;集体企业(包括集体、集体联营、股份合作企业)41397个,占18.6%。与1996年相比,单位数量分别减少了15.7%和0.7%。私营企业112360个,占50.5%;股份制企业41048个,占18.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204个,占1.4%;外商投资企业5230个,占2.4%。与1996相比,单位数量分别增长6.5倍、6.6倍、68.3%和46.8%。
表5 企业法人单位经济类型构成
|
单位数(个) |
比重(%) |
从业人员(万人) |
比重(%) |
总计 |
222303 |
100.0 |
558.5 |
100.0 |
国有企业 |
17990 |
8.1 |
188.4 |
33.7 |
集体企业 |
41397 |
18.6 |
113.7 |
20.4 |
私营企业 |
112360 |
50.5 |
71.2 |
12.8 |
股份制企业 |
41048 |
18.5 |
124.7 |
22.3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3204 |
1.4 |
22.5 |
4.0 |
外商投资企业 |
5230 |
2.4 |
34.2 |
6.1 |
其他企业 |
1074 |
0.5 |
3.8 |
0.7 |
图8 企业法人单位经济类型构成
四、企业资本金及营业收入
2001年末,全市企业法人单位实收资本金达16803.9亿元,其中国家资本9841.8亿元,占58.6%;集体资本455.9亿元,占2.7%;法人资本[注三]3811.7亿元,占22.7%;个人资本1061.3亿元,占6.3%;港澳台商资本658.3亿元,占3.9%,外商资本974.7亿元,占5.8%。与1996年相比,国家资本和集体资本所占比重分别下降了13.1和3.5个百分点 。而法人资本和外商资本(含港澳台商资本)比重则分别上升了12.5和4.3个百分点。虽然国家资本所占比重与1996年相比有所减少,但在金融、邮电通讯、铁路运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国家资本仍占主导地位。
图9 企业法人实收资本构成及变化
从企业的营业收入看,企业法人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203813个,占91.7%;500-999万元的7030个,占3.2%;1000-1999万元4541个,占2.1%;2000-2999万元的1848个,占0.8%;3000-4999万元1663个,占0.7%;5000万元以上的3408个,占1.5%。
表6 按年营业规模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情况
|
单位数(个) |
比重(%) |
总计 |
220303 |
100.0 |
500万元以下 |
203813 |
91.7 |
500-999万元 |
7030 |
3.2 |
1000-1999万元 |
4541 |
2.1 |
2000-2999万元 |
1848 |
0.8 |
3000-4999万元 |
1663 |
0.7 |
5000万元以上 |
3408 |
1.5 |
图10 按年营业规模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构成
五、企业规模
我市企业法人单位规模普遍较小,在全部企业法人中,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下的企业205491个,占92.4 %;50-99人的9005个,占4.1 %;100-499人的6576个,占3.0 %;500-999人的684个,占0.3%;1000人及以上的企业547个,占0.2%,其中5000人以上的企业59个。
图11 按从业人员分组的法人单位构成
六、普查数据质量
经北京市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对本次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和抽查,单位漏报率0.31%,指标差错率0.15%,普查数据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一:法人单位是指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单位。
注二: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或业务活动;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资料的单位。
注三:法人资本是指其他法人单位投入本企业的资本。其中包括国家资本、集体资本、个人资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