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公报

2003/01/24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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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公报

四川省统计局 四川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3年1月23日)

  按照国务院决定,四川省于2001年进行了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1年12月31日,普查对象为全部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生产经营户。现将普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总体状况

  2001年末,我省共有法人单位25.99万个,比1996年增加2.6万个,增长11.1%。其中,企业法人9.98万个;事业法人5.68万个;机关法人2.39万个;社会团体法人0.88万个;其他法人7.06万个(其中:居(村)委会6.01万个)。

  2001年末,我省共有产业活动单位37.14万个,比1996年增加3.62万个,增长10.8%,其中:生产经营性单位14.87万个,非生产经营性单位22.27万个(表1)。

表l  单位性质划分及变动情况

 

2001年

1996年

2001年比1996增长

单位数

(万个)

比重(%)

单位数(万个)

比重(%)

单位数(万个)

增长率(%)

一、法人单位

25.99

100.0

23.39

100.0

2.60

11.1

企业法人

9.98

38.4

11.01

47.1

-1.03

-9.4

事业法人

5.68

21.8

4.24

18.1

1.44

34.0

机关法人

2.39

9.2

1.92

8.2

0.47

24.5

社团法人

0.88

3.4

0.22

0.9

0.66

300.00

其他法人

7.06

27.2

6.00

25.7

1.06

17.7

#居(村)委会

6.01

二、产业活动单位

37.14

100.0

33.52

100.0

3.61

10.8

#生产经营性单位

14.87

40.0

15.50

46.2

-0.63

-4.1

     非生产经营性单位

22.27

60.0

18.02

53.8

4.25

23.6

  从地区分布情况看,2001年末拥有法人单位数名列全省前10位的依次是:成都、南充、宜宾、绵阳、泸州、达州、德阳、凉山、资阳、广元,占全省的66.4%。拥有产业活动单位数名列全省前10位的依次是:成都、南充、宜宾、绵阳、泸州、凉山、达州、广元、德阳、眉山,占全省的66.6%(表2)。

表2  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在各市(州)的分布情况

 

法人单位(万个)

产业活动单位(万个)

全省

25.99

37.14

  成都市

4.99

6.51

  自贡市

0.97

1.24

  攀枝花市

0.51

0.76

  泸州市

1.37

2.02

  德阳市

1.27

1.78

  绵阳市

1.54

2.28

  广元市

1.09

1.78

  遂宁市

0.69

1.04

  内江市

0.94

1.36

  乐山市

1.02

1.45

  南充市

1.77

2.57

  眉山市

1.05

1.59

  宜宾市

1.61

2.28

  广安市

0.99

1.29

  达州市

1.30

1.92

  雅安市

0.60

0.79

  巴中市

0.79

1.34

  资阳市

1.10

1.49

  阿坝州

0.50

0.77

  甘孜州

0.66

0.87

  凉山州

1.22

2.01

  二、行业分布状况

  从国民经济行业的门类分布看,2001年末,在各类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4.24万个,占11.4%;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5.11万个,占13.8%;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含基层群众自治组织)10.45万个,占28.1%;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6.26万个,占16.8%。全省产业活动单位的分布主要集中于以上四个行业,占70.1%。在各类产业活动单位从业的人员中,从事制造业的266.13万人,占27.4%;建筑业189.00万人,占19.4%;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92.31万人,占9.5%;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94.92万人,占9.8%。四个行业占66.1%(表3)。

表3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的产业活动单位及从业人员情况

行业(门类)

单位数

(万个)

比重

%)

从业人员

(万人)

比重

%)

 

37.14

100.0

972.55

100.0

农、林、牧、渔业

2.16

5.8

17.97

1.8

采掘业

0.49

1.3

43.76

4.5

制造业

4.24

11.4

266.13

27.4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44

1.2

22.04

2.3

建筑业

0.63

1.7

189.00

19.4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0.29

0.8

4.03

0.4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0.80

2.2

36.44

3.7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5.11

13.8

67.76

7.0

金融、保险业

1.29

3.5

20.65

2.1

房地产业

0.46

1.2

19.11

2.0

社会服务业

1.79

4.8

35.05

3.6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2.14

5.8

30.75

3.2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6.26

16.8

94.92

9.8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0.31

0.8

15.66

1.6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10.45

28.1

92.31

9.5

其他行业

0.28

0.8

16.97

1.7

  2001年末,在各类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单位0.22万个,比1996年增加0.05万个,增长29.4%;从事第二产业的单位5.80万个,比1996年减少2.00万个,减25.6%;从事第三产业的单位31.12万个,比1996年增加5.63万个,增加22.1%。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员6.73万人,比1996年增加0.91万人,增长15.6%;从事第二产业的人员520.92万人,比1996年减少127.69万人,减19.7%;第三产业444.91万人,比1996年增加30.78万人,增长7.4%。从业人员逐渐由一、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第三产业已经成为我省扩大社会劳动就业的主渠道。

  三、企业所有制结构

  从企业的组织形式看,2001年末,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集体企业法人(包括国有联营、国有独资、集体联营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占37.1%,私营企业占43.3%,股份制企业占6.7%,外商投资企业占0.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7%。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的人员中,国有、集体企业占46.6%,私营企业占20.7%,股份制企业占12.1%,外商投资企业占0.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0%(表4)。

表4  按企业组织形式分组的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情况

 

企业法人(万个)

比重(%)

从业人员(万人)

比重(%)

 

9.98

100.0

702.24

100.0

国有企业

1.12

11.2

195.14

27.8

集体企业

2.58

25.9

131.68

18.8

私营企业

4.32

43.3

145.62

20.7

联营企业

0.10

1.0

5.28

0.8

股份制企业

0.67

6.7

85.61

12.1

外商投资企业

0.06

0.6

6.38

0.9

港澳台投资企业

0.07

0.7

7.18

1.0

其他

1.06

10.6

125.35

17.9

  四、企业规模结构

  从企业的从业人员规模看,2001年末,在全部企业法人中,50人以下的企业7.90万个,占79.2%,比1996年减少0.25万个;1000人及以上的企业0.10万个,占1.0%,与1996年持平(表5)。

表5  按从业人员规模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情况

 

单位数(万个)

比重(%)

 

9.98

100.0

7人以下

2.88

28.9

8-19人

2.96

29.7

20-49人

2.06

20.6

50-99人

0.95

9.5

100-199人

0.55

5.5

200-499人

0.36

3.6

500-999人

0.12

1.2

1000-4999人

0.09

0.9

5000人以上

0.01

0.1

  从企业的营业收入规模看,2001年末,我省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企业法人6.17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数的61.8%,比1996年减少1.31万个;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0.82万个,占8.2%,比1996年增加0.14万个(表6)。

表6  按营业规模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情况

 

单位数(万个)

比重(%)

 

9.98

100.0

50万元以下

5.00

50.1

50-100万元

1.17

11.7

100-500万元

2.46

24.7

500-1000万元

0.53

5.3

1000-5000万元

0.63

6.3

5000-10000万元

0.11

1.1

1亿元以上

0.08

0.8

  从企业的资产规模看,2001年末,我省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下的企业法人单位数7.17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数的71.8%;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0.59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数的5.9%(表7)。

表7  按资产规模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情况

 

单位数(万个)

比重(%)

 

9.98

100.0

50万元以下

5.91

59.2

50-100万元

1.26

12.6

100-500万元

1.78

17.9

500-1000万元

0.44

4.4

1000-5000万元

0.46

4.6

5000-10000万元

0.06

0.6

1亿元以上

0.07

0.7

  五、个体生产经营户概况

  2001年末,全省实际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74.92万户;从事个体生产经营人数296.15万人。(表8)

表8  按行业分组的个体生产经营户数、从业人数

 

户数

人数

 

数量(万户)

比重(%)

0.46

0.06

0.07

数量(万户)户)

5.91

1.26

1.78

比重(%)

0.46

0.06

0.07

 

174.92

100.0

296.15

100.0

工业

20.99

12.0

56.55

19.1

建筑业

0.85

0.5

4.58

1.5

交通运输业

21.09

12.1

25.34

8.6

批发零售贸易业

84.05

48.1

123.18

41.6

餐饮业

18.32

10.4

39.78

13.5

社会服务业

24.83

14.2

38.90

13.1

其他

4.79

2.7

7.82

2.6

  六、普查数据质量

  经全国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对本次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抽查,单位漏报率为1.5‰,指标差错率为4.3‰,数据质量符合普查要求,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注]:本次普查的基本单位划分标准和第一次普查基本相同,其中:
  1、法人单位:是指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单位。
  2、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或业务活动;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资料的单位。产业活动单位附属于法人单位。
  3、个体生产经营户:是指从事工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建筑业、运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活动的个体经营户和个人合伙经营单位。本次普查范围包括:①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②虽未领取营业执照,但有固定的经营组织、场所、设备和从业人员常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全年从事季节性生产经营活动在三个月以上的个体生产经营户。
  4、本次普查公报数据,按单位在地原则发布。

 

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公报

四川省统计局 四川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3年1月23日)

  按照国务院决定,四川省于2001年进行了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1年12月31日,普查对象为全部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生产经营户。现将普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总体状况

  2001年末,我省共有法人单位25.99万个,比1996年增加2.6万个,增长11.1%。其中,企业法人9.98万个;事业法人5.68万个;机关法人2.39万个;社会团体法人0.88万个;其他法人7.06万个(其中:居(村)委会6.01万个)。

  2001年末,我省共有产业活动单位37.14万个,比1996年增加3.62万个,增长10.8%,其中:生产经营性单位14.87万个,非生产经营性单位22.27万个(表1)。

表l  单位性质划分及变动情况

 

2001年

1996年

2001年比1996增长

单位数

(万个)

比重(%)

单位数(万个)

比重(%)

单位数(万个)

增长率(%)

一、法人单位

25.99

100.0

23.39

100.0

2.60

11.1

企业法人

9.98

38.4

11.01

47.1

-1.03

-9.4

事业法人

5.68

21.8

4.24

18.1

1.44

34.0

机关法人

2.39

9.2

1.92

8.2

0.47

24.5

社团法人

0.88

3.4

0.22

0.9

0.66

300.00

其他法人

7.06

27.2

6.00

25.7

1.06

17.7

#居(村)委会

6.01

二、产业活动单位

37.14

100.0

33.52

100.0

3.61

10.8

#生产经营性单位

14.87

40.0

15.50

46.2

-0.63

-4.1

     非生产经营性单位

22.27

60.0

18.02

53.8

4.25

23.6

  从地区分布情况看,2001年末拥有法人单位数名列全省前10位的依次是:成都、南充、宜宾、绵阳、泸州、达州、德阳、凉山、资阳、广元,占全省的66.4%。拥有产业活动单位数名列全省前10位的依次是:成都、南充、宜宾、绵阳、泸州、凉山、达州、广元、德阳、眉山,占全省的66.6%(表2)。

表2  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在各市(州)的分布情况

 

法人单位(万个)

产业活动单位(万个)

全省

25.99

37.14

  成都市

4.99

6.51

  自贡市

0.97

1.24

  攀枝花市

0.51

0.76

  泸州市

1.37

2.02

  德阳市

1.27

1.78

  绵阳市

1.54

2.28

  广元市

1.09

1.78

  遂宁市

0.69

1.04

  内江市

0.94

1.36

  乐山市

1.02

1.45

  南充市

1.77

2.57

  眉山市

1.05

1.59

  宜宾市

1.61

2.28

  广安市

0.99

1.29

  达州市

1.30

1.92

  雅安市

0.60

0.79

  巴中市

0.79

1.34

  资阳市

1.10

1.49

  阿坝州

0.50

0.77

  甘孜州

0.66

0.87

  凉山州

1.22

2.01

  二、行业分布状况

  从国民经济行业的门类分布看,2001年末,在各类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4.24万个,占11.4%;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5.11万个,占13.8%;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含基层群众自治组织)10.45万个,占28.1%;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6.26万个,占16.8%。全省产业活动单位的分布主要集中于以上四个行业,占70.1%。在各类产业活动单位从业的人员中,从事制造业的266.13万人,占27.4%;建筑业189.00万人,占19.4%;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92.31万人,占9.5%;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94.92万人,占9.8%。四个行业占66.1%(表3)。

表3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的产业活动单位及从业人员情况

行业(门类)

单位数

(万个)

比重

%)

从业人员

(万人)

比重

%)

 

37.14

100.0

972.55

100.0

农、林、牧、渔业

2.16

5.8

17.97

1.8

采掘业

0.49

1.3

43.76

4.5

制造业

4.24

11.4

266.13

27.4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44

1.2

22.04

2.3

建筑业

0.63

1.7

189.00

19.4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0.29

0.8

4.03

0.4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0.80

2.2

36.44

3.7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5.11

13.8

67.76

7.0

金融、保险业

1.29

3.5

20.65

2.1

房地产业

0.46

1.2

19.11

2.0

社会服务业

1.79

4.8

35.05

3.6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2.14

5.8

30.75

3.2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6.26

16.8

94.92

9.8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0.31

0.8

15.66

1.6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10.45

28.1

92.31

9.5

其他行业

0.28

0.8

16.97

1.7

  2001年末,在各类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单位0.22万个,比1996年增加0.05万个,增长29.4%;从事第二产业的单位5.80万个,比1996年减少2.00万个,减25.6%;从事第三产业的单位31.12万个,比1996年增加5.63万个,增加22.1%。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员6.73万人,比1996年增加0.91万人,增长15.6%;从事第二产业的人员520.92万人,比1996年减少127.69万人,减19.7%;第三产业444.91万人,比1996年增加30.78万人,增长7.4%。从业人员逐渐由一、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第三产业已经成为我省扩大社会劳动就业的主渠道。

  三、企业所有制结构

  从企业的组织形式看,2001年末,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集体企业法人(包括国有联营、国有独资、集体联营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占37.1%,私营企业占43.3%,股份制企业占6.7%,外商投资企业占0.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7%。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的人员中,国有、集体企业占46.6%,私营企业占20.7%,股份制企业占12.1%,外商投资企业占0.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0%(表4)。

表4  按企业组织形式分组的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情况

 

企业法人(万个)

比重(%)

从业人员(万人)

比重(%)

 

9.98

100.0

702.24

100.0

国有企业

1.12

11.2

195.14

27.8

集体企业

2.58

25.9

131.68

18.8

私营企业

4.32

43.3

145.62

20.7

联营企业

0.10

1.0

5.28

0.8

股份制企业

0.67

6.7

85.61

12.1

外商投资企业

0.06

0.6

6.38

0.9

港澳台投资企业

0.07

0.7

7.18

1.0

其他

1.06

10.6

125.35

17.9

  四、企业规模结构

  从企业的从业人员规模看,2001年末,在全部企业法人中,50人以下的企业7.90万个,占79.2%,比1996年减少0.25万个;1000人及以上的企业0.10万个,占1.0%,与1996年持平(表5)。

表5  按从业人员规模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情况

 

单位数(万个)

比重(%)

 

9.98

100.0

7人以下

2.88

28.9

8-19人

2.96

29.7

20-49人

2.06

20.6

50-99人

0.95

9.5

100-199人

0.55

5.5

200-499人

0.36

3.6

500-999人

0.12

1.2

1000-4999人

0.09

0.9

5000人以上

0.01

0.1

  从企业的营业收入规模看,2001年末,我省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企业法人6.17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数的61.8%,比1996年减少1.31万个;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0.82万个,占8.2%,比1996年增加0.14万个(表6)。

表6  按营业规模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情况

 

单位数(万个)

比重(%)

 

9.98

100.0

50万元以下

5.00

50.1

50-100万元

1.17

11.7

100-500万元

2.46

24.7

500-1000万元

0.53

5.3

1000-5000万元

0.63

6.3

5000-10000万元

0.11

1.1

1亿元以上

0.08

0.8

  从企业的资产规模看,2001年末,我省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下的企业法人单位数7.17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数的71.8%;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0.59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数的5.9%(表7)。

表7  按资产规模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情况

 

单位数(万个)

比重(%)

 

9.98

100.0

50万元以下

5.91

59.2

50-100万元

1.26

12.6

100-500万元

1.78

17.9

500-1000万元

0.44

4.4

1000-5000万元

0.46

4.6

5000-10000万元

0.06

0.6

1亿元以上

0.07

0.7

  五、个体生产经营户概况

  2001年末,全省实际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74.92万户;从事个体生产经营人数296.15万人。(表8)

表8  按行业分组的个体生产经营户数、从业人数

 

户数

人数

 

数量(万户)

比重(%)

0.46

0.06

0.07

数量(万户)户)

5.91

1.26

1.78

比重(%)

0.46

0.06

0.07

 

174.92

100.0

296.15

100.0

工业

20.99

12.0

56.55

19.1

建筑业

0.85

0.5

4.58

1.5

交通运输业

21.09

12.1

25.34

8.6

批发零售贸易业

84.05

48.1

123.18

41.6

餐饮业

18.32

10.4

39.78

13.5

社会服务业

24.83

14.2

38.90

13.1

其他

4.79

2.7

7.82

2.6

  六、普查数据质量

  经全国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对本次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抽查,单位漏报率为1.5‰,指标差错率为4.3‰,数据质量符合普查要求,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注]:本次普查的基本单位划分标准和第一次普查基本相同,其中:
  1、法人单位:是指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单位。
  2、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或业务活动;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资料的单位。产业活动单位附属于法人单位。
  3、个体生产经营户:是指从事工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建筑业、运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活动的个体经营户和个人合伙经营单位。本次普查范围包括:①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②虽未领取营业执照,但有固定的经营组织、场所、设备和从业人员常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全年从事季节性生产经营活动在三个月以上的个体生产经营户。
  4、本次普查公报数据,按单位在地原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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