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公报

2002/04/29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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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省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
关于安徽省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结果的公报

  安徽省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按国家统一部署,统一划分标准,于一九九六年组织实施。普查的标准时点为1996年12月31日。普查的对象和范围为我省境内除农户和个体户以外的所有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注]。

  本次基本单位普查在各地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密切协作下,经过紧张的准备、填表登记和数据处理,普查主要阶段的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普查所取得的各项数据经严格检验审核和评估,已经汇总。为了及时反映我省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现将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我省单位的总体情况

  普查结果表明,1996年末,我省除农户、个体户以外,共有法人单位209692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31903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1462个,行政法人(国家机关和政党机关)单位11403个,其他非营利性机构31855个,社区管理型机构(居委会和村委会)33069个。

  如果按照活动的性质和地点来划分,全省共有323406个产业活动单位,在这些产业活动中,营利性单位为190565个、行政及党政机关为24295个,事业活动单位为73361个,社会团体为2116个,社区管理型单位为33069个。
  
  二、我省基本单位的结构情况

  (一)行业结构

  1、三次产业单位的比例关系

  1996年末,我省除农户、个体户以外的各类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从事第一、二、三产业的比例分别为: 法人单位为:2.1%,43.3%和54.6%; 产业活动单位为:1.9%,27.8%和70.3%。
2、行业分布情况

  (1)、企业和营利性产业活动单位构成了我省行业的主体。

  在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中,企业法人为131903个,占整个法人单位的62.9%,面向市场的营利性产业活动单位为190565个,占整个产业活动单位的58.9%。企业法人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两大产业类别中。这两个行业的企业法人占全部企业法人的比重为75%;其它行业的企业法人所占比重相对较小,其中较大的有建筑业(7.7%),社会服务业(2.5%),金融保险业(2.5%)和采掘业(4.0%)。营利性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与企业法人相近。

  另外,“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三个行业已经改变了改革开放以前几乎是由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构成的状况。现在属于这些行业的企业法人已经达到了865个,营利性产业活动单位也达到了8825个。(见表1)
 
 表1   企业法人和营利性产业活动单位按行业分组情况

         行业 (门类)

企业法人单位数(个)

   比 例(%)

营利型产业活动单位数(个)

   比 例(%)

总  计

131903

100.0

190565

100.0

农、林、牧、渔业 

4192

3.2

7124

3.7

采掘业 

5288

4.0

5547

2.9

制造业

74176

56.2

78057

40.9

电、气、水生产和供应业

1070

0.8

1674

0.9

建筑业 

10132

7.7

11499

6.0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75

...

303

0.1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3817

2.9

6594

3.5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24767

18.8

52312

27.5

金融、保险业

3276

2.5

11813

6.2

房地产业

799

0.6

1065

0.6

社会服务业

3291

2.5

5422

6.2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114

0.1

6825

3.6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251

0.2

1313

0.7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500

0.4

687

0.4

其他行业

155

0.1

330

0.2


  (2)、事业单位在我省的行业中亦占有重要的地位。

  在全部产业活动单位中,事业活动单位为73361个,占整个产业活动单位的22.7%。这些事业活动单位分布在除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社区管理型机构以外的其他各行业中。其主要分布的行业类别为“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和“农林牧渔业”。上述行业分别集中了80%以上的事业活动单位。(见表2)

 表2  事业活动单位按行业分组情况

  行业 (门类)

事业产业活动单位数(个)

比 例(%)

总  计

73361

100.0

农、林、牧、渔业 

7858

10.7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2479

3.4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540

0.7

房地产业

589

0.8

社会服务业

2968

4.1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15508

21.1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40267

54.9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1166

1.6

其他行业

1986

2.7

 
  (二)地区分布情况

  从地区分布上看,阜阳市拥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数最多,分别占全省单位总数的16.2%和18.5%,位居全省之首;安庆市、六安地区分列二、三位,各占10.5%、10.1%和10.8%和9.9%;马鞍山、淮南、铜陵、芜湖、合肥市等城市则是我省单位较为密集的地区。各类单位在地理上的分布主要是受人口总量、行政区划设置、城市化水平、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的影响。(见表3、表4)
 

表3  全省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按地区分组

 地 区  别 

法人单位数(个)

   比 例(%

产业活动单位数(个)

   比 例(%

安徽省

209692

100.0

323406

100.0

合肥市

17060

8.1

24263

7.5

芜湖市

10846

5.2

14559

4.5

蚌埠市

10645

5.1

17415

5.4

淮南市

7593

3.6

10581

3.3

马鞍山市

7516

3.6

9364

2.9

淮北市

3591

1.7

6565

2.0

铜陵市

3963

1.9

5799

1.8

安庆市

22047

10.5

32537

10.0

黄山市

8530

4.1

14265

4.4

滁州市

13910

6.6

20466

6.3

阜阳市

33960

16.2

59849

18.5

宿县地区

12769

6.1

21004

6.5

六安地区

22669

10.8

32153

9.9

宣城地区

12693

6.1

18907

5.9

巢湖地区

15591

7.4

24080

7.5

池州地区

6390

3.0

11599

3.6

表4  全省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按地区分组

 地 区  别 

法人单位密度 (个/平方公里)

产业活动单位密度(个/平方公里)

安徽省

1.50

2.32

合肥市

2.35

3.34

芜湖市

3.27

4.39

蚌埠市

1.80

2.94

淮南市

3.58

4.99

马鞍山市

4.46

5.56

淮北市

1.30

2.39

铜陵市

3.56

5.21

安庆市

1.44

2.13

黄山市

0.87

1.45

滁州市

1.04

1.54

阜阳市

1.87

3.29

宿县地区

1.30

2.14

六安地区

1.26

1.79

宣城地区

1.03

1.53

巢湖地区

1.68

2.60

池州地区

0.76

1.40

  (三)经济类型结构

  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和集体企业法人占主体地位,其数量合计达到83551个,占总体的63.4%;私营企业法人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其个数为40108个,占总体的30.4%;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法人单位数为1630个,所占比重为1.2%;股份制企业法人为5705个,所占比重为4.3%。(见表5)

表5 企业法人按经济类型分组情况

经济类型

企业法人单位数(个)

比 例(%

131903

100.0

国有经济

13574

10.3

集体经济

69977

53.1

私营经济

40108

30.4

联营经济

528

0.4

股份制经济

5705

4.3

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经济

1630

1.2

其他经济

381

0.3

(四)从业人员规模结构

  我省企业法人单位主要集中于从业人数较少的小型和中型企业。在全部企业法人中,50人以下的企业有106768个,占企业法人总数的比重为80.9%;50-499人的企业有23353个,比重为17.7%;500-999人的企业有1085个,比重为0.8%;从业人员在1000人及以上的企业有697个,占总体的比重只有0.5%,其中5000人及以上的企业有50个。(见表6)

表6 企业法人按从业人员规模分组情况

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数(个)

比 例(%)

总 计

131903

100.0

7人以下

19445

14.7

8-19 人

58278

44.2

20-49 人

29045

22.0

50-99 人

11635

8.8

100-299 人

9945

7.6

300-499 人

1773

1.3

500-999 人

1085

0.8

1000-4999人

647

0.5

5000 人以上

50

0.1


  (五)营业规模结构

  我省企业法人主要由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构成。这一部分企业单位数为91614个,占总体的比重为69.4%。年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6821个,所占比重为5.2%,其中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只有1286个,比重仅为1.0%(见表6)。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有20个。

表7 企业法人按营业收入规模分组情况

 营业收入  

企业法人单位数(个)

比 例(%)

131903

100.0

50万元以下

74971

56.8

50-100万元

16643

12.6

100-500万元

27367

20.8

500-1000万元

6083

4.6

1000-5000万元

5553

4.2

5000万元以上

1286

1.0

 
  (六)已实现的就业岗位情况

  普查数据显示,1996年末,我省各类法人单位共计吸纳了901.87万从业人员,其中企业法人吸纳了723.55万从业人员,事业法人吸纳了91.72万从业人员,社会团体法人吸纳了1.14万从业人员,行政法人吸纳了57.81万从业人员,其它法人吸纳了27.65万从业人员。

  从行业分布上看,43.0%的从业人员集中于制造业,12.1%、9.6%和9.5%的从业人员分别分布在建筑业、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等行业中。上述四个行业类别共计吸纳了74.2%的从业人员。(见表8)

表8  从业人员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情况

行业 (门类)

从业人员数(万人)

比 例(%)

计 

901.87

100.0

农、林、牧、渔业 

20.66

2.3

采掘业 

56.25

6.2

制造业

387.46

43.0

电、气、水生产和供应业

9.14

1.0

建筑业 

108.69

12.1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4.08

0.4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39.87

4.4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86.07

9.5

金融、保险业

11.90

1.3

房地产业

3.89

0.4

社会服务业

16.47

1.8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17.66

2.0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45.25

5.0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4.52

0.5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86.60

9.6

其他行业

3.36

0.4

三、普查数据质量

  经全省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对各地市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和抽查,单位漏报率和指标漏填率均在国家质量控制范围内,全省普查数据质量达到了预期目标。

  〖注〗全省基本单位普查按照国家统一的单位划分标准及统计分类标准,对全省各类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查。其中,单位划分标准参照国际上通行的关于基本单位的划分标准,划分为两大类。
  1、法人单位(INSTITUTONAL UNIT):指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单位。
  2、产业活动单位(ESTABLISHMENT):指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或业务活动;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资料的单位。

 

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省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
关于安徽省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结果的公报

  安徽省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按国家统一部署,统一划分标准,于一九九六年组织实施。普查的标准时点为1996年12月31日。普查的对象和范围为我省境内除农户和个体户以外的所有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注]。

  本次基本单位普查在各地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密切协作下,经过紧张的准备、填表登记和数据处理,普查主要阶段的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普查所取得的各项数据经严格检验审核和评估,已经汇总。为了及时反映我省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现将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我省单位的总体情况

  普查结果表明,1996年末,我省除农户、个体户以外,共有法人单位209692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31903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1462个,行政法人(国家机关和政党机关)单位11403个,其他非营利性机构31855个,社区管理型机构(居委会和村委会)33069个。

  如果按照活动的性质和地点来划分,全省共有323406个产业活动单位,在这些产业活动中,营利性单位为190565个、行政及党政机关为24295个,事业活动单位为73361个,社会团体为2116个,社区管理型单位为33069个。
  
  二、我省基本单位的结构情况

  (一)行业结构

  1、三次产业单位的比例关系

  1996年末,我省除农户、个体户以外的各类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从事第一、二、三产业的比例分别为: 法人单位为:2.1%,43.3%和54.6%; 产业活动单位为:1.9%,27.8%和70.3%。
2、行业分布情况

  (1)、企业和营利性产业活动单位构成了我省行业的主体。

  在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中,企业法人为131903个,占整个法人单位的62.9%,面向市场的营利性产业活动单位为190565个,占整个产业活动单位的58.9%。企业法人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两大产业类别中。这两个行业的企业法人占全部企业法人的比重为75%;其它行业的企业法人所占比重相对较小,其中较大的有建筑业(7.7%),社会服务业(2.5%),金融保险业(2.5%)和采掘业(4.0%)。营利性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与企业法人相近。

  另外,“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三个行业已经改变了改革开放以前几乎是由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构成的状况。现在属于这些行业的企业法人已经达到了865个,营利性产业活动单位也达到了8825个。(见表1)
 
 表1   企业法人和营利性产业活动单位按行业分组情况

         行业 (门类)

企业法人单位数(个)

   比 例(%)

营利型产业活动单位数(个)

   比 例(%)

总  计

131903

100.0

190565

100.0

农、林、牧、渔业 

4192

3.2

7124

3.7

采掘业 

5288

4.0

5547

2.9

制造业

74176

56.2

78057

40.9

电、气、水生产和供应业

1070

0.8

1674

0.9

建筑业 

10132

7.7

11499

6.0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75

...

303

0.1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3817

2.9

6594

3.5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24767

18.8

52312

27.5

金融、保险业

3276

2.5

11813

6.2

房地产业

799

0.6

1065

0.6

社会服务业

3291

2.5

5422

6.2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114

0.1

6825

3.6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251

0.2

1313

0.7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500

0.4

687

0.4

其他行业

155

0.1

330

0.2


  (2)、事业单位在我省的行业中亦占有重要的地位。

  在全部产业活动单位中,事业活动单位为73361个,占整个产业活动单位的22.7%。这些事业活动单位分布在除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社区管理型机构以外的其他各行业中。其主要分布的行业类别为“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和“农林牧渔业”。上述行业分别集中了80%以上的事业活动单位。(见表2)

 表2  事业活动单位按行业分组情况

  行业 (门类)

事业产业活动单位数(个)

比 例(%)

总  计

73361

100.0

农、林、牧、渔业 

7858

10.7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2479

3.4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540

0.7

房地产业

589

0.8

社会服务业

2968

4.1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15508

21.1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40267

54.9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1166

1.6

其他行业

1986

2.7

 
  (二)地区分布情况

  从地区分布上看,阜阳市拥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数最多,分别占全省单位总数的16.2%和18.5%,位居全省之首;安庆市、六安地区分列二、三位,各占10.5%、10.1%和10.8%和9.9%;马鞍山、淮南、铜陵、芜湖、合肥市等城市则是我省单位较为密集的地区。各类单位在地理上的分布主要是受人口总量、行政区划设置、城市化水平、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的影响。(见表3、表4)
 

表3  全省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按地区分组

 地 区  别 

法人单位数(个)

   比 例(%

产业活动单位数(个)

   比 例(%

安徽省

209692

100.0

323406

100.0

合肥市

17060

8.1

24263

7.5

芜湖市

10846

5.2

14559

4.5

蚌埠市

10645

5.1

17415

5.4

淮南市

7593

3.6

10581

3.3

马鞍山市

7516

3.6

9364

2.9

淮北市

3591

1.7

6565

2.0

铜陵市

3963

1.9

5799

1.8

安庆市

22047

10.5

32537

10.0

黄山市

8530

4.1

14265

4.4

滁州市

13910

6.6

20466

6.3

阜阳市

33960

16.2

59849

18.5

宿县地区

12769

6.1

21004

6.5

六安地区

22669

10.8

32153

9.9

宣城地区

12693

6.1

18907

5.9

巢湖地区

15591

7.4

24080

7.5

池州地区

6390

3.0

11599

3.6

表4  全省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按地区分组

 地 区  别 

法人单位密度 (个/平方公里)

产业活动单位密度(个/平方公里)

安徽省

1.50

2.32

合肥市

2.35

3.34

芜湖市

3.27

4.39

蚌埠市

1.80

2.94

淮南市

3.58

4.99

马鞍山市

4.46

5.56

淮北市

1.30

2.39

铜陵市

3.56

5.21

安庆市

1.44

2.13

黄山市

0.87

1.45

滁州市

1.04

1.54

阜阳市

1.87

3.29

宿县地区

1.30

2.14

六安地区

1.26

1.79

宣城地区

1.03

1.53

巢湖地区

1.68

2.60

池州地区

0.76

1.40

  (三)经济类型结构

  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和集体企业法人占主体地位,其数量合计达到83551个,占总体的63.4%;私营企业法人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其个数为40108个,占总体的30.4%;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法人单位数为1630个,所占比重为1.2%;股份制企业法人为5705个,所占比重为4.3%。(见表5)

表5 企业法人按经济类型分组情况

经济类型

企业法人单位数(个)

比 例(%

131903

100.0

国有经济

13574

10.3

集体经济

69977

53.1

私营经济

40108

30.4

联营经济

528

0.4

股份制经济

5705

4.3

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经济

1630

1.2

其他经济

381

0.3

(四)从业人员规模结构

  我省企业法人单位主要集中于从业人数较少的小型和中型企业。在全部企业法人中,50人以下的企业有106768个,占企业法人总数的比重为80.9%;50-499人的企业有23353个,比重为17.7%;500-999人的企业有1085个,比重为0.8%;从业人员在1000人及以上的企业有697个,占总体的比重只有0.5%,其中5000人及以上的企业有50个。(见表6)

表6 企业法人按从业人员规模分组情况

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数(个)

比 例(%)

总 计

131903

100.0

7人以下

19445

14.7

8-19 人

58278

44.2

20-49 人

29045

22.0

50-99 人

11635

8.8

100-299 人

9945

7.6

300-499 人

1773

1.3

500-999 人

1085

0.8

1000-4999人

647

0.5

5000 人以上

50

0.1


  (五)营业规模结构

  我省企业法人主要由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构成。这一部分企业单位数为91614个,占总体的比重为69.4%。年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6821个,所占比重为5.2%,其中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只有1286个,比重仅为1.0%(见表6)。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有20个。

表7 企业法人按营业收入规模分组情况

 营业收入  

企业法人单位数(个)

比 例(%)

131903

100.0

50万元以下

74971

56.8

50-100万元

16643

12.6

100-500万元

27367

20.8

500-1000万元

6083

4.6

1000-5000万元

5553

4.2

5000万元以上

1286

1.0

 
  (六)已实现的就业岗位情况

  普查数据显示,1996年末,我省各类法人单位共计吸纳了901.87万从业人员,其中企业法人吸纳了723.55万从业人员,事业法人吸纳了91.72万从业人员,社会团体法人吸纳了1.14万从业人员,行政法人吸纳了57.81万从业人员,其它法人吸纳了27.65万从业人员。

  从行业分布上看,43.0%的从业人员集中于制造业,12.1%、9.6%和9.5%的从业人员分别分布在建筑业、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等行业中。上述四个行业类别共计吸纳了74.2%的从业人员。(见表8)

表8  从业人员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情况

行业 (门类)

从业人员数(万人)

比 例(%)

计 

901.87

100.0

农、林、牧、渔业 

20.66

2.3

采掘业 

56.25

6.2

制造业

387.46

43.0

电、气、水生产和供应业

9.14

1.0

建筑业 

108.69

12.1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4.08

0.4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39.87

4.4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86.07

9.5

金融、保险业

11.90

1.3

房地产业

3.89

0.4

社会服务业

16.47

1.8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17.66

2.0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45.25

5.0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4.52

0.5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86.60

9.6

其他行业

3.36

0.4

三、普查数据质量

  经全省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对各地市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和抽查,单位漏报率和指标漏填率均在国家质量控制范围内,全省普查数据质量达到了预期目标。

  〖注〗全省基本单位普查按照国家统一的单位划分标准及统计分类标准,对全省各类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查。其中,单位划分标准参照国际上通行的关于基本单位的划分标准,划分为两大类。
  1、法人单位(INSTITUTONAL UNIT):指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单位。
  2、产业活动单位(ESTABLISHMENT):指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或业务活动;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资料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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