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
2018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考试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现就国家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考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人员名单
国家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并根据各职位考生报考情况,按照每个岗位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如下,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报考我中心17号职位(医务处)的考生不足三人,未能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该职位招聘工作终止。
国家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2018年招聘人员笔试名单 | ||
单 位 | 职位 序号 | 姓 名(身份证号后6位) |
国家统计局 机关服务中心 | 18 | 冯俊颖(111529)、李婷筠(190023)、 李晓奕(035744)、刘伊清(226348)、 潘雨晨(161212)、宋锦程(151526)、 于泽青(152222)、张琪(26222X)、 张晓彤(300628)、张艺(116323) |
19 | 滑开元(110318)、康鑫(030327)、 马新颖(245649)、石亚晗(012624)、 徐婷(075728) | |
注:各职位名单按照姓名的汉语拼音顺序排序 |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每个岗位不低于1:3但不高于1:10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名额,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请参加笔试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未进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一)笔试确认。
请入围笔试的考生于2018年4月7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并发送确认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ly@stats.gov.cn进行考试确认。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国家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职位笔试”,“××职位”填写职位代码即可。
3.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考试程序。
4.若经确认核实参加某职位笔试的考生少于3人,则视为未能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该职位招聘工作终止。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为国家统计局三里河西办公楼3层多功能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5号,可乘坐13路、65路、68路、21路等公交车西城三里河站下车。
(三)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14日(星期六)9:00-12:00。考生应于8:30之前到达考试地点,同时提交有关材料,8:50仍未报到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请考生自带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所需文具参加笔试。
(五)笔试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个人户口页及所在户口簿首页,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英语及计算机水平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六)考试纪律及要求。
1.考试时,考生须关闭通讯设备,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考试完毕后取回。
2.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3.考生不得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以免将来引起纠纷和诉讼。
4.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提供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考生若不能提交北京生源有效证明(北京市普通居民户口本人页及所在户口簿首页),取消考试资格。
(七)食宿及交通费用。
国家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不收取任何考试有关费用。考生在笔试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面试
(一)面试确认。
请入围的考生按照通知要求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并发送确认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ly@stats.gov.cn进行面试确认。
2.标题统一按“×××(姓名)确认参加国家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职位面试”,“××职位”填写职位代码即可。
3.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考试程序。
4.如经确认核实参加某职位面试的考生少于3人,则视为未能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该职位招聘工作终止。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为国家统计局三里河西办公楼201室(地址和乘车同笔试)。
(三)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暂定4月21日(星期六)9:00-12:00,面试确认通知时将再次确认。
(四)食宿及交通费用。
国家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不收取考生任何考试有关费用。考生在面试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暂定于5月5日进行,国家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将电话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并确认最终的时间。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在国家统计局三里河西办公楼(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5号)楼前集合,届时将统一前往国家公务员招考指定体检医院体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需空腹。体检费用由国家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未进入体检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婷,联系电话:010-68783690;010-68783687,电子邮箱地址:ly@stats.gov.cn。
国家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