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民营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听取全省民营企业在政府服务、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科学评估全省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现状,组织开展全省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调查。为了解特色小镇在推进数字化改革方面的做法,听取小镇企业在发展数字经济、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组织开展省级特色小镇数字经济与创新发展调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调查方案。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企业经营状况、营商环境、创业创新、民间投资、数字经济等方面。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调查在全省11个市同步进行,涉及省统计局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库中民营企业。省级特色小镇数字经济与创新发展调查在省级特色小镇内进行,涉及小镇规划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
四、调查方法
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调查企业由省统计局通过分层、系统抽样的方法抽取确定。省级特色小镇数字经济与创新发展调查省级特色小镇范围内的规上工业、服务业和限上批零住餐企业。
五、组织方式
本次调查由省、市、县(市、区)统计局专项调查部门共同实施,省地方统计调查队专项处牵头负责,市、县(市、区)统计局负责具体调查任务的执行。问卷通过浙江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
六、数据发布
本统计资料每年以统计专报、统计分析的方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