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比较全面、准确、及时地监测全省各市、县科技进步和科技强县(市、区)实际情况,引导社会各界优化投资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更好地服务浙江全面创新改革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是浙江省统计报表制度的一部分,本制度是省统计局对省、市、县有关部门统计的综合要求。内容包括: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财政收支及财政科技拨款情况、政府税收减免情况、相关科技政策落实情况、政府人才投入情况、政府奖励或其他政策性扶持情况、高层次人才情况、技术市场成交及高新技术企业等情况、科普经费情况、知识产权情况、国家标准制修订情况、普通高校生均教育支出情况、环境质量情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情况等相关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市、县统计局,有关部门。
四、调查方法和频率
采用全面调查,制度为年度报表。
五、组织方式
本调查制度由市、县统计局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在现有的统计报表制度和部门报表制度中加工、整理和审核后报送省统计局。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取得的统计资料每年以汇集数据的方式,浙江省统计局以编印资料和统计分析的形式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