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浙江省大湾区新区以及正在整合提升的高能级平台,是进一步完善区域高质量协同发展架构的战略性支撑载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建设浙江“重要窗口”,加快构建浙江“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根据省政府“四大建设”考核激励安排和省领导批示要求,全省要加快推进20个高能级平台的建设,制订科学合理的统计监测和评估考核机制,为大湾区新区等高能级平台考核评价和发展决策提供数据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反映大湾区新区等高能级平台建设和发展情况,主要包括平台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情况、环境保护等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基层年报的调查对象为浙江省省委省政府正式批文设立的所有大湾区新区等高能级平台,调查范围为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认定的全部区域范围。
四、调查方法
采取全面调查方法。大湾区新区等高能级平台根据调查表内容对本区域内所有调查对象及平台开发建设情况汇总数据,再以平台为单位上报基层年报报表。综合表式由各专业处室根据平台内企业名录进行汇总。
五、组织方式
本调查制度由省统计局和省发改委统一组织,基层年报由各高能级平台管理机构负责填报。数据经由省统计局审核汇总后,以电子形式发布。
六、数据发布
调查结果中的全部内容,以电子形式公布向相关部门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