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更加全面、系统地反映社会综合发展规模、结构、速度、效益及发展状况;为政府管理部门制定发展战略政策,推动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浙江统计年鉴》、《数据浙江》、《浙江统计摘要》等反映社会水平进展和现状提供数据支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参照国家《部门综合统计制度》制定本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是省统计调查制度的一部分,是省统计局对省级有关部门统计的综合要求。内容包括:教育、卫生、民政、文化、体育、社会保险、法律保障、广播电视等15个方面。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省级各有关部门。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采取全面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调查制度由省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在现有的部门报表制度中加工、整理和审核后报送省统计局。部门采用EXCEL电子文档及浙江政务服务网服务部门用户统一工作平台报送。
六、数据发布
本统计资料每年以《统计摘要》、《统计年鉴》方式,浙江省统计局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