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制度

2024/06/06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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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全省16个州(市)城乡居民抽样调查,客观了解公众对生态环境各方面的主观满意程度,反映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获得感。并测算各州(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为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综合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调查综合反映公众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各方面情况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评价,重点了解居民对本地区自然环境、人居环境以及污染防治情况的判断,全面把握公众对本地区生态环境总体状况以及改善情况的满意程度。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云南省16个州(市)年满18周岁的城乡常住居民。

四、调查方法

抽样调查。

五、组织方式

由云南省统计局信息景气中心以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的方式开展调查,并收集整理调查数据。

六、数据发布

数据不公开发布,仅为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有关资料。

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全省16个州(市)城乡居民抽样调查,客观了解公众对生态环境各方面的主观满意程度,反映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获得感。并测算各州(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为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综合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调查综合反映公众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各方面情况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评价,重点了解居民对本地区自然环境、人居环境以及污染防治情况的判断,全面把握公众对本地区生态环境总体状况以及改善情况的满意程度。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云南省16个州(市)年满18周岁的城乡常住居民。

四、调查方法

抽样调查。

五、组织方式

由云南省统计局信息景气中心以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的方式开展调查,并收集整理调查数据。

六、数据发布

数据不公开发布,仅为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