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县级)测评体系和云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用量化数据帮助各创建城市查找不足、短板,推进云南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深入了解和掌握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云南省文明城市共计的城市文明创建情况,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二、调查时间、对象和范围
1.调查时间。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
2.调查对象和范围。调查范围为被测评城市(详见附件1)建成区及有关乡(镇)、村,调查对象为建成区及有关乡(镇)、村部分场所、设施及抽中调查户。每个城市按照100-200户的城市住户样本量抽选,共抽选10700-18800个样本;根据工作需要,在乡(镇)、村随机抽取部分农村住户样本量。
三、调查内容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例如:普及认知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等。
2.文明健康生活宣传情况。例如:接受文明健康生活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等。
3.高效便捷生活情况。例如:小区周围的菜市场、文化活动场所、健身场所、医疗卫生机构能否在15分钟生活圈内等。
4.诚信建设情况。例如:购物时是否受骗上当或买过伪劣产品、假货等。
5.社区管理水平情况。例如:对居住社区居委会或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水平的评价等。
6.公共安全体系情况。例如:调查对象及其家人、朋友是否敢一个人夜间散步、运动、赶路吗等。
7.文明城市创建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情况。例如:对本市(县、区)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效果是否满意等。
8.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例如:如何评价当地中小学校师德师风等。
9.调查对象基本情况情况。例如:性别、年龄。
10.文明村镇创建成果巩固情况。例如:文明习惯养成、移风易俗情况等。
测评体系若有调整,还将根据新的测评体系作出微调。
四、调查方法和组织方式
采取实地考察、问卷调查2种方式。实地考察采取既定考察内容下随机抽取建成区、乡(镇)、村有关随机点位考察。问卷调查中,建成区问卷调查的抽样方法为分层多阶段随机等距抽样,具体步骤如下(农村住户的抽样方法参照建成区进行,视情况增加部分拦访):
1.确定调查居委会。采用住户规模比例法(PPS)在城区中抽选调查社区,每个社区调查20-30户。
2.确定调查户。在居委会中抽选调查户,按照随机等距抽样原则进行。
3.确定被访者。在抽中的调查户中,随机方法选择1名年龄在18-65周岁且居住在本市一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作为被访者。如果家庭中有两个以上的成员符合被访要求,应以这些符合要求的家庭成员的出生日期来确定,即以出生日期更接近于7月1日的成员作为被调查对象。
统筹总队机关、各州(市)、县(市、区)调查队人员力量开展测评。每批次测评成立若干测评工作组,每组6-8人,其中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监督员1人。每组承担的城市任务根据启动的批次任务、城市距离远近、时间周期等确定。任务启动前,总队召开培训会讲解测评要求和工作纪律,签署遵规守纪承诺书。培训结束后按既定任务赴各城市测评。
五、统计资料报送和公布
调查产生的所有资料仅提供省文明办内部使用,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