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社会与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2023/02/09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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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为了全面、系统地反映自治区社会发展和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时了解掌握妇女儿童的基本情况,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立和完善性别统计制度,加强分性别统计指标数据的收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社会与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调查内容包括儿童卫生保健情况、妇女卫生保健情况、当年HIVAIDS报告及乙肝母婴传播情况、全区教育事业基本情况、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及在校生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社会救助基本情况、社会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情况、全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情况、各种收养性机构基本情况、全区孤儿和收养登记情况、结(离)婚登记情况、全区法律服务基本情况、全区调解民间纠纷情况、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及相关情况、全区法官及审理有关案件情况、全区各类儿童出版物情况、全区广播电视覆盖及少儿节目播出情况、全区文化产业基本情况、全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以及博物馆基本情况、文化艺术、文物事业和人员情况、全区残疾事业基本情况、全区工会组织基本情况、全区妇女儿童社会活动基本情况、青少年科技教育普及情况、全区妇女参政议政情况、全区妇女儿童生活环境状况、查处违规网站情况、儿童食品安全基本情况、饮用水基本情况、自治区科技人才情况、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基本情况、国有企业管理层人员中女性情况、火灾事故发生情况、交通事故发生情况。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委宣传部、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法院、自治区网信办、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交警总队、自治区消防总队。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是全面定期统计报表。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为年度报表,由自治区统计局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按报表规定时间以公文交流方式报自治区统计局社会与科技统计处。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搜集的数据,形成《新疆统计年鉴》社会部分表印刷发行,同时形成《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发展规划指标体系》及年度《新疆妇女发展情况统计监测报告》和《儿童发展情况统计监测报告》在,妇女儿童指标的体系及统计监测报告在自治区统计局内网发布,同时报送自治区妇儿工委。

  一、调查目的

  为了全面、系统地反映自治区社会发展和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时了解掌握妇女儿童的基本情况,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立和完善性别统计制度,加强分性别统计指标数据的收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社会与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调查内容包括儿童卫生保健情况、妇女卫生保健情况、当年HIVAIDS报告及乙肝母婴传播情况、全区教育事业基本情况、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及在校生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社会救助基本情况、社会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情况、全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情况、各种收养性机构基本情况、全区孤儿和收养登记情况、结(离)婚登记情况、全区法律服务基本情况、全区调解民间纠纷情况、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及相关情况、全区法官及审理有关案件情况、全区各类儿童出版物情况、全区广播电视覆盖及少儿节目播出情况、全区文化产业基本情况、全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以及博物馆基本情况、文化艺术、文物事业和人员情况、全区残疾事业基本情况、全区工会组织基本情况、全区妇女儿童社会活动基本情况、青少年科技教育普及情况、全区妇女参政议政情况、全区妇女儿童生活环境状况、查处违规网站情况、儿童食品安全基本情况、饮用水基本情况、自治区科技人才情况、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基本情况、国有企业管理层人员中女性情况、火灾事故发生情况、交通事故发生情况。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委宣传部、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法院、自治区网信办、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交警总队、自治区消防总队。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是全面定期统计报表。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为年度报表,由自治区统计局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按报表规定时间以公文交流方式报自治区统计局社会与科技统计处。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搜集的数据,形成《新疆统计年鉴》社会部分表印刷发行,同时形成《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发展规划指标体系》及年度《新疆妇女发展情况统计监测报告》和《儿童发展情况统计监测报告》在,妇女儿童指标的体系及统计监测报告在自治区统计局内网发布,同时报送自治区妇儿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