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自治区纺织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调查内容包括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主营业务收入在300万元以上的全部纺织工业法人单位及各种登记注册类型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纺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范围:辖区内主营业务收入在300万元以上的全部纺织工业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是全面定期统计报表。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自治区统计局统一组织,各地、州、市统计局和各个行业部门的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的计算方法、统计口径、综合范围和填报目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搜集、汇总的数据形成月度分析资料,提供自治区纺织工业行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