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深入了解新疆各地平安建设的成效和基层干部群众的评价,为考核新疆各地平安建设工作提供相关参考依据。受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的委托,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拟组织开展2022年新疆群众安全感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群众对社会治安的安全感,群众对法治新疆建设的满意度,群众对创建平安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参与率和知晓率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范围为新疆各地(州、市)当年申报平安县(市、区)、优秀平安县(市、区)和优秀平安乡镇(街道),共计14个地(州、市)的42个县(市、区)、114个乡镇(街道)。
调查对象为在上述地区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且年龄为18-65周岁的居民。
四、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提供新疆各地(州、市)当年申报平安县(市、区)、优秀平安县(市、区)和优秀平安乡镇(街道)名单。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负责组织全区14个地(州、市)调查队具体实施调查、撰写调查分析报告等。
六、数据发布
调查汇总数据及调查报告仅提供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