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摸排、清理、纠正新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顽瘴痼疾,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水平,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二、调查内容
涉及交通运输部门的企业管理人员、驾驶员以及行政执法案件当事人对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履行行政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和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在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哈密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喀什地区开展。调查对象为调查范围内的地州(市)中选取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含班线、包车、出租汽车和公交客运企业)管理人员和驾驶员、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客运站管理人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管理人员、维修企业管理人员,行政执法案件当事人。
抽取的调查企业须为正常运营企业(即有营业收入)。
四、调查方法
重点调查。采取问卷调查和调研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
五、组织方式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负责组织,各地(州、市)调查队负责具体实施。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数据仅供内部使用,不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