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绿色发展统计报表制度(试行)

2021/01/0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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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要求,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自治区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了《自治区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并作为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的组成部分,开展对各地区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年度监测评价工作,综合反映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总体情况。为搜集相关领域的综合统计数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涉及的绿色发展统计内容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工作。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区及各地、州、市(包括兵团),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是全面定期统计报表。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自治区统计局统一组织,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的计算方法、统计口径、综合范围和填报目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主要数据未公布。主要用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各地市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

 

  一、调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要求,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自治区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了《自治区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并作为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的组成部分,开展对各地区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年度监测评价工作,综合反映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总体情况。为搜集相关领域的综合统计数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涉及的绿色发展统计内容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工作。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区及各地、州、市(包括兵团),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是全面定期统计报表。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自治区统计局统一组织,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的计算方法、统计口径、综合范围和填报目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主要数据未公布。主要用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各地市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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