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委托,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拟开展2020年群众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
一、调查目的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平安建设考核办法(暂行)》文件精神,调查了解相关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所在地(州、市)的公众安全感及对政法工作的满意率等情况,调查结果为考核年度 “自治区优秀平安城市(区、县)”、“自治区优秀平安乡镇(街道)”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调查内容
测算被调查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所在地(州、市)的公众安全感、公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对政法、综治工作的满意率等情况。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在全疆有关83个县(市、区)137个乡镇(街道)开展调查。调查对象为所在县(市、区)18岁以上、在现住地居住满12个月以上的实有人口。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入户调查和街头拦访相结合的方式,入户调查和街头拦访各占50%。
五、组织方式
本项调查从抽样设计、调查培训、实地调查、督导检查、数据录入、汇总和分析等各个环节由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统一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调查采用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统一录入、汇总的方式。各基层调查队将问卷收齐后上报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由总队组织人员按照统一编制的录入程序进行录入、审核、汇总。
调查结果提供给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内部使用,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