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掌握全市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发展情况,丰富国民经济核算资料,为进一步促进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为各级领导提供更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各部门或有关单位通过组织实施国家或地方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所取得的统计调查资料、部门行政登记资料以及部门和单位所辖业务的财务资料等。具体内容见调查表式。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的调查对象为天津市政法、科教文卫、商业、金融、民政、社会保障、妇联、残联等有关委局和社会团体,共计48个部门。
四、调查方法
从各部门现有统计调查中收集数据。
五、组织方式
按照报表目录所列示的部门分工,各部门以纸质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统计局。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基层数据通过天津统计公报、天津统计年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