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律师行业情况调查制度

2021/08/12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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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律师群体/市场主体对天津市律师服务的需求以及对律师行业的评价,查找行业短板,提升律师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天津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调查内容

 

  从法治环境、律师服务需求、律师服务现状等方面了解律师群体/市场主体对天津市法律服务的真实感受和诉求。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天津市辖区内的市场主体计划抽样后随机调查800家,在津执业的律师群体计划随机调查200人。

 

  四、调查方法

 

  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CATI)、面访两种方式。

 

  五、组织方式

 

  电话调查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CATI)完成,面访问卷通过市司法局和天津市律师协会协助发放调查问卷,最终将两部分数据结果进行分析比对,撰写分析报告。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供本部门使用,视具体情况可向其他部门提供。

  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律师群体/市场主体对天津市律师服务的需求以及对律师行业的评价,查找行业短板,提升律师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天津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调查内容

 

  从法治环境、律师服务需求、律师服务现状等方面了解律师群体/市场主体对天津市法律服务的真实感受和诉求。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天津市辖区内的市场主体计划抽样后随机调查800家,在津执业的律师群体计划随机调查200人。

 

  四、调查方法

 

  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CATI)、面访两种方式。

 

  五、组织方式

 

  电话调查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CATI)完成,面访问卷通过市司法局和天津市律师协会协助发放调查问卷,最终将两部分数据结果进行分析比对,撰写分析报告。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供本部门使用,视具体情况可向其他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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