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部门统计报表制度

2021/03/17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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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目的

 

为反映山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进展情况,改进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统计基础,为全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排放核算提供基础统计资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意见》(发改气候〔2013〕937号),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调查制度属于部门统计,涉及的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统计内容包括: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和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等五个领域的活动水平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的报送单位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能源局、省气象局、省电力公司等部门。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山西省统计局统一组织,由各有关部门通过山西省部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向省统计局定期报送。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形成的统计数据仅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监测等使用,用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与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未对外向社会公开。

 

一、调查目的

 

为反映山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进展情况,改进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统计基础,为全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排放核算提供基础统计资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意见》(发改气候〔2013〕937号),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调查制度属于部门统计,涉及的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统计内容包括: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和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等五个领域的活动水平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的报送单位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能源局、省气象局、省电力公司等部门。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山西省统计局统一组织,由各有关部门通过山西省部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向省统计局定期报送。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形成的统计数据仅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监测等使用,用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与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未对外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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