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及时准确反映全省各市县粮食和畜牧业生产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宏观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本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基层年报和基层定报。基层年报包括粮食作物生产情况、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粮食播种面积情况、非主要畜禽生产情况;基层定报包括夏收粮食生产情况、秋收粮食生产情况、春季粮食播种面积情况、全年粮食播种面积情况、秋冬农作物播种面积、主要畜禽生产情况。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包括全部农业生产经营户,各市、县(市、区)、乡(镇、街办)、村所属的各种经济组织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农业生产单位和非农行业单位附属的农业生产活动单位以及所经营的农作物种植地块、养殖场、牧场等。不包括军委系统的军马场、农业科学试验机构的农业生产活动。
四、调查方法
粮食、畜牧业统计报表执行全面统计报表制度,调查方法为以联网直报方式从村级和县级起报,并进行分级审核、汇总。
五、组织方式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粮食畜牧业统计调查数据归口管理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9〕103号)规定,县级统计局负责对本辖区收集的粮食、畜牧业数据进行审核上报;市级国家调查队协助山西调查总队对分市县粮食、畜牧业统计调查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对全面统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检查;山西调查总队负责对各市县上报的粮食、畜牧业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反馈。所反馈的数据为法定数据。
六、数据发布
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统一组织管理分市县粮食、畜牧业数据的对外发布,数据正式发布之前,各市县不得对外发布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