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全省互联网经济发展有关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是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一部分,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局、公司)的综合要求,本制度主要由基层年报表、基层定期报表、综合年报表、综合定期报表构成,综合反映信息化、电子商务交易、互联网平台、互联网金融发展等情况。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报表制度的调查统计范围,包括全部的“四上”法人单位、部分省直单位、“四上”法人单位以外年交易额1000万及以上的其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不包括《重点网上交易平台》(E231表)名单中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述范围以外的出行、医疗、教育重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全面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省统计局统一组织,数据以联网直报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从企业和省级相关部门报送,并进行分级审核、汇总。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调查结果数据通过分析报告、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定期公开。部分数据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