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信息基础、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摸清陕西市(区)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及其变动情况,根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八部委下发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各市(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核算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林木资源、草原资源、水资源和矿产资源。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及各市(区)土地资源、林木资源、草原资源、水资源和矿产资源账户。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联合调查的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陕西省统计局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暂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