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并及时反映全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政策、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现代农业园区情况、果业生产销售情况、新兴农业基本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范围内在县级以上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所有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全省范围内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企业(单位)和样本农户;全省范围内从事果业生产的样本农户。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各市(区)统计局组织实施,调查数据通过网络报送省统计局。
六、数据发布
数据结果以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