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反映教育、卫生与健康、社会保障与服务、文化体育、安全与管理等社会建设成就,及时为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宏观决策、政策制定以及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提供统计依据,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教育、卫生与健康、体育、养老与社区服务、社会保险与保障、公共安全与法律保护、工会工作、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由教育、卫生、民政、人社、公安、司法等社会领域各个方面。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省级各有关部门。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所列指标均取自各相关部门现行统计报表制度,各项指标含义、统计口径范围、计算方法、计量单位均按各部门现行统计报表制度执行。
五、组织形式
本制度是陕西省统计制度的组成部分,是省统计局对各省级部门的综合要求,由陕西省统计局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调查结果的部分或全部数据资料以《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公报》和《陕西统计年鉴》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