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制度

2023/02/09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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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客观了解人民群众对各地区贯彻落实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情况的主观满意度评价,综合反映人民群众在均衡平等共享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美好生活需求。

 

  二、调查内容

 

  主要覆盖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9方面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满意度评价。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11个市(区)年满18周岁的城乡常住居民。

 

  四、调查方法

 

  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法。

 

  五、组织方式

 

  陕西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处负责调查方案问卷设计、调查培训、组织实施调查、调查质量控制、数据整理汇总、测算分析、调查报告撰写等。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调查数据暂不对外公布。

 

  一、调查目的

 

  客观了解人民群众对各地区贯彻落实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情况的主观满意度评价,综合反映人民群众在均衡平等共享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美好生活需求。

 

  二、调查内容

 

  主要覆盖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9方面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满意度评价。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11个市(区)年满18周岁的城乡常住居民。

 

  四、调查方法

 

  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法。

 

  五、组织方式

 

  陕西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处负责调查方案问卷设计、调查培训、组织实施调查、调查质量控制、数据整理汇总、测算分析、调查报告撰写等。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调查数据暂不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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