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2023/02/0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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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为了全面、系统地反映陕西妇女儿童发展状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调查妇女儿童情况,包括卫生保健,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福利,社会服务,妇女参政议政,社会、生活环境等方面。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各市(区)统计局和省级有关部门。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所列指标均取自各单位现行业务统计报表制度,各项指标涵义及包括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计量单位均按照各单位现行统计报表制度执行。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陕西省统计局组织实施。由各市(区)统计局和省级有关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在对数据审核无误后,以电子邮件及纸介质方式报省统计局。

 

  六、数据发布

 

  调查结果中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以《陕西妇女儿童统计监测资料》、统计分析报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一、调查目的

 

  为了全面、系统地反映陕西妇女儿童发展状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调查妇女儿童情况,包括卫生保健,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福利,社会服务,妇女参政议政,社会、生活环境等方面。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各市(区)统计局和省级有关部门。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所列指标均取自各单位现行业务统计报表制度,各项指标涵义及包括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计量单位均按照各单位现行统计报表制度执行。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陕西省统计局组织实施。由各市(区)统计局和省级有关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在对数据审核无误后,以电子邮件及纸介质方式报省统计局。

 

  六、数据发布

 

  调查结果中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以《陕西妇女儿童统计监测资料》、统计分析报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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