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反映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发展情况,为政府加强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提供参考。
二、调查内容
“三新”经济综合情况、新兴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新服务、高技术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企业创新、电子商务、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发园区等12项重点内容。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范围内纳入“三新” 经济统计范畴的企业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全面调查的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省统计局相关专业依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部门数据和相关专项统计调查制度加工汇总和综合测算。
六、数据发布
由于“三新”经济仍在不断发展中,对“三新”经济研究认识以及统计工作水平也在不断提升,本制度未来还将进行修改完善,本制度数据目前仅供本部门内部参考使用,不向社会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