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军民融合统计报表制度

2022/01/19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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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目的

 

为更加全面、真实地反映陕西军民融合的规模、速度和结构,更加准确地掌握军民融合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效果,更加客观地反映军民科技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情况,更加深入、系统的揭示和破解军民融合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并为全国军民融合统计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企业融合情况、事业科研院所融合发展情况、财务状况、分地市军民融合情况等。主要指标有:单位详细名称、企业控股情况、资产总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利润、从业人员、应付职工薪酬、支出合计、固定资产投资、科技成果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范围内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维修维护和军需物资生产、储备、运输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各军工集团所属、地方军工电子和民口配套企事业单位)报送年报基层表。定期报表范围调整为仅限规模以上企业填报。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全面调查的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各市(区)统计局和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组织实施。其中辖区内各军工集团所属、地方军工电子企事业单位通过符合保密规定的方式向省委民融办报送数据;民口配套企事业单位通过符合保密规定的方式向所属市(区)统计局报送数据,各市(区)统计局根据保密规定,由专人在涉密计算机录入基层表、审核数据、进行数据查询,汇总数据,并通过符合保密规定的方式将汇总数据报送陕西省统计局,陕西省统计局将各市数据汇总交陕西省委军民融合办。

 

六、数据发布

 

鉴于军民融合调查数据涉及国家安全,因此目前不对外公布调查结果。

一、调查目的

 

为更加全面、真实地反映陕西军民融合的规模、速度和结构,更加准确地掌握军民融合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效果,更加客观地反映军民科技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情况,更加深入、系统的揭示和破解军民融合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并为全国军民融合统计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企业融合情况、事业科研院所融合发展情况、财务状况、分地市军民融合情况等。主要指标有:单位详细名称、企业控股情况、资产总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利润、从业人员、应付职工薪酬、支出合计、固定资产投资、科技成果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范围内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维修维护和军需物资生产、储备、运输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各军工集团所属、地方军工电子和民口配套企事业单位)报送年报基层表。定期报表范围调整为仅限规模以上企业填报。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全面调查的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各市(区)统计局和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组织实施。其中辖区内各军工集团所属、地方军工电子企事业单位通过符合保密规定的方式向省委民融办报送数据;民口配套企事业单位通过符合保密规定的方式向所属市(区)统计局报送数据,各市(区)统计局根据保密规定,由专人在涉密计算机录入基层表、审核数据、进行数据查询,汇总数据,并通过符合保密规定的方式将汇总数据报送陕西省统计局,陕西省统计局将各市数据汇总交陕西省委军民融合办。

 

六、数据发布

 

鉴于军民融合调查数据涉及国家安全,因此目前不对外公布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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