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了解外省在陕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客观、全面、准确反映我省建筑业发展的真实状况,为各级政府制订政策和计划、实施经济管理调控提供有效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调查内容
外省在陕建筑业企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施工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单位资质注册地、资质等级、联系方式、入陕时间、本单位承建的施工项目及所在地行政区划、签订的合同额、本年新签合同额、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合同完成进度(%)、期末从业人员数、归属法人单位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范围内外省在陕建筑业企业。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全面调查的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在陕西进行建筑业施工活动的外省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分部、项目部)向施工单位所在的县(市、区)统计局报送报表一式二份,各县(市、区)统计局上报市、区统计局一份,各市及杨凌示范区统计局向省统计局报送外省在陕建筑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基层表。
六、数据发布
作为全省建筑业总产值数据评估的依据,仅内部使用,不对外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