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社会综合统计表制度

2021/03/17 10:41

|

Aa

字体:
|

一、调查目的

 

为监测我省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和民生改善情况,全面反映我省教育、卫生与健康、社会保障与服务、文化体育、安全与管理等社会建设成就,及时为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宏观决策、政策制定以及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提供统计依据,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同时向社会公众提供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公报和年鉴相关数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教育、卫生与健康、体育、养老与社区服务、社会保险与保障、公共安全与法律保护、工会工作、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由教育、卫生、民政、人社、公安、司法等社会领域各个方面。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省级各有关部门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所列指标均取自各相关部门现行统计报表制度,各项指标含义、统计口径范围、计算方法、计量单位均按各部门现行统计报表制度执行。

 

五、组织形式

 

本制度是陕西省统计制度的组成部分,是省统计局对各省级部门的综合要求,由陕西省统计局组织实施。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规定,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在对数据审核无误后,通过电子邮件或纸介质形式报省统计局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处

 

六、数据发布

 

调查结果的部分或全部数据资料以《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公报》和《陕西统计年鉴》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调查目的

 

为监测我省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和民生改善情况,全面反映我省教育、卫生与健康、社会保障与服务、文化体育、安全与管理等社会建设成就,及时为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宏观决策、政策制定以及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提供统计依据,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同时向社会公众提供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公报和年鉴相关数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教育、卫生与健康、体育、养老与社区服务、社会保险与保障、公共安全与法律保护、工会工作、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由教育、卫生、民政、人社、公安、司法等社会领域各个方面。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省级各有关部门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所列指标均取自各相关部门现行统计报表制度,各项指标含义、统计口径范围、计算方法、计量单位均按各部门现行统计报表制度执行。

 

五、组织形式

 

本制度是陕西省统计制度的组成部分,是省统计局对各省级部门的综合要求,由陕西省统计局组织实施。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规定,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在对数据审核无误后,通过电子邮件或纸介质形式报省统计局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处

 

六、数据发布

 

调查结果的部分或全部数据资料以《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公报》和《陕西统计年鉴》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