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乡村振兴农村居民收入统计监测

2023/06/05 16:06

|

Aa

字体:
|

  一、调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上海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反映农村地区居民收入变化趋势,更好为推进共同富裕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建立上海市乡村振兴农村居民收入统计监测体系,受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委托,开展本调查项目。

 

  二、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住户成员基本情况、家庭收支情况、农业经营情况、调查户政策补贴情况。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范围是浦东、闵行、宝山、嘉定、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等9个涉农区的行政村,与上海市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范围基本一致,包括城乡结合区域与乡村区域。调查对象是居住在上海市行政村的常住居民,具体指一年内居住在调查村时间超过半年的常住居民,无论户口性质和户口登记地,无论是否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入户问卷调查与政府行政记录归集相结合的统计方式。调查数据在自行开发的居民收入监测平台处理,政府行政记录在相应的数据库处理。

 

  五、组织方式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负责设计调查方案、样本抽选、业务培训、数据处理、研究分析等工作。各调查队负责本区调查实施工作,包括选聘调查员、入户调查、数据录入上报等工作。

 

  六、数据使用

 

  本调查的主要数据结果提供给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和相关部门,作为乡村振兴工作开展的参考依据。

 

  一、调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上海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反映农村地区居民收入变化趋势,更好为推进共同富裕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建立上海市乡村振兴农村居民收入统计监测体系,受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委托,开展本调查项目。

 

  二、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住户成员基本情况、家庭收支情况、农业经营情况、调查户政策补贴情况。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范围是浦东、闵行、宝山、嘉定、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等9个涉农区的行政村,与上海市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范围基本一致,包括城乡结合区域与乡村区域。调查对象是居住在上海市行政村的常住居民,具体指一年内居住在调查村时间超过半年的常住居民,无论户口性质和户口登记地,无论是否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入户问卷调查与政府行政记录归集相结合的统计方式。调查数据在自行开发的居民收入监测平台处理,政府行政记录在相应的数据库处理。

 

  五、组织方式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负责设计调查方案、样本抽选、业务培训、数据处理、研究分析等工作。各调查队负责本区调查实施工作,包括选聘调查员、入户调查、数据录入上报等工作。

 

  六、数据使用

 

  本调查的主要数据结果提供给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和相关部门,作为乡村振兴工作开展的参考依据。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