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全面了解上海科技活动的规模、结构和发展水平,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上海科技发展的基本情况,为上海制定科技政策和进行科技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结合地方管理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科技经费投入、科技人力投入、科技基础设施、科技成果产出、科技融资服务以及科普教育等基本情况。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主要涉及:市科委、市教委、市知识产权局等。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全面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上海市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处组织实施。各填报单位根据掌握的有关行政记录和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审核后,以电子文档格式报送。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收集、汇总的数据中,R&D活动情况、科技成果、专利申请授权情况、科协业务活动等领域主要指标数据通过上海统计年鉴等渠道公布,其余数据由上海市统计局内部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