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获取应对气候变化和非化石能源利用的基础数据、环境统计和绿色发展综合数据,实现对非化石能源使用以及环境状况变化情况的监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相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结合地方管理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基础资料、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主要涉及: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气象局等。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全面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上海市统计局能源资源统计处组织实施。各填报单位根据掌握的有关行政记录和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审核后,以电子文档格式报送。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收集、汇总的数据中,环境统计部分数据通过上海统计门户网站、上海统计年鉴等渠道公布,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发展综合数据由上海市统计局内部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