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统计监测制度

2023/02/08 19:03

|

Aa

字体:
|

  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反映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下简称“四新”)的发展情况,为政府加强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提供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涵盖“四新”经济综合情况、新兴现代高效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新服务、高技术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企业创新、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发园区等13项重点内容。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符合制度规定的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依托现有的常规统计调查制度、部门制度等进行数据收集。

 

  五、组织方式

 

  省统计局加工汇总和综合测算。

 

  六、数据发布

 

  除个别主要指标可对外公开外,其他指标仅限内部研究使用。

 

  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反映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下简称“四新”)的发展情况,为政府加强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提供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涵盖“四新”经济综合情况、新兴现代高效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新服务、高技术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企业创新、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发园区等13项重点内容。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符合制度规定的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依托现有的常规统计调查制度、部门制度等进行数据收集。

 

  五、组织方式

 

  省统计局加工汇总和综合测算。

 

  六、数据发布

 

  除个别主要指标可对外公开外,其他指标仅限内部研究使用。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