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有关发展文化产业、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战略部署,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监测山东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发展规模、产业结构、整体效益及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文化管理部门制定相关政策规划、实施科学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支撑。
二、调查内容
规模以上制造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中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的年度和进度数据,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和部分中央驻鲁单位提供的数据。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报表制度生产经营情况的统计范围为《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所规定的行业小类内、并在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中标识为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规上法人单位数据在一套表平台查询,省直有关部门和部分中央驻鲁单位数据经审核无误后以加盖公章的纸介质和电子邮件方式报山东省统计局社会科技处。
六、数据发布
季报数据于每年2、5、8、11月份发布,年报数据于每年8月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