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深化部门统计数据整合利用,切实提升统计服务效能,四川局整理收集各处室数据需求,参照国家统计局《部门数据共享制度》汇总形成了《四川省部门数据共享制度》。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委网信办、教育厅、科技厅等46个部门;四川省总工会、共青团四川省委员会、四川省妇女联合会等6个社会团体;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1个集团公司。
三、调查内容
全省包括能源资源、社会、科技、卫生等领域的主要业务指标,金融业和其他服务业等主要财务指标。
四、调查方法
重点调查。
五、调查组织方式
四川省统计局负责制定调查制度及组织实施调查,按照各部门报表目录所列示的分工由各相关专业处室负责。
六、统计资料报送和公布
统计资料用于省委、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需要,除部门明确非公开资料外,其余数据以统计年鉴、统计信息分析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