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四川省21个地级行政区(18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城乡居民抽样调查,及时反映各地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度、改善度和满意度,客观了解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查找各地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测算地区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提供基础数据。
二、调查内容
四川省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21个地级行政区(18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年龄18-70周岁、居住1年以上、户籍在当地的城乡常住居民。
四、调查方法
问卷调查均采用APP系统,在线调查、定位录音、即时上传,实现数据采集电子化。在数据收集具体形式上,以面访调查(60%)、电话调查(40%)相结合方式开展调查。
五、组织方式
四川调查总队商市州调查队统一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统一培训,统一部署,21个市州同步开展调查。
六、数据发布
调查汇总数据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独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