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建立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制度的要求,全方位展示四川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状态,及时准确反映四川县域和农村社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规律,为社会各界了解、参与县域社会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全面、系统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在国家统计局《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四川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情况(川J101表)、四川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情况表(川J102表)、四川省农产品专业交易市场情况(川J103表)、四川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情况(川J104表)、四川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川J105)、四川省农村土地经营情况(川Z101)六张报表,在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中重新增加了四川各级党委、政府需要的指标,调查的内容与其他统计调查不存在重复或交叉的问题,调查资料作为四川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的依据,省内各涉农单位通过网上平台查询使用。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统计监测对象是四川省辖区内全部县级行政单位,所有的乡、镇和涉农街道办事处,所有的村民委员会和有农业经营活动的居民委员会,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专业交易市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园区。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全面统计方法。
五、组织方式
省统计局统一部署,各类统计监测对象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统计口径、范围、频率、内容和时间要求联网直报。
六、数据发布
部分重要的县域社会经济指标数据通过《四川统计年鉴》发布。其他统计资料供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分析研究使用,也可向社会公众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