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时、全面、准确、科学地反映四川省军民融合发展情况,按照国家整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制定四川省军民融合统计报表制度(试行)。
二、调查内容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企业融合情况、事业科研院所融合发展情况、财务状况、分地市军民融合情况等。主要指标有:单位详细名称、企业控股情况、资产总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利润、从业人员、应付职工薪酬、支出合计、固定资产投资、科技成果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经认定的省级军民融合企事业单位。省级军民融合企事业单位主要指省内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后勤保障等属于军民融合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各军工集团及下属单位、军兵种所属在川企业、地方军工、民口配套企事业单位、民口配套民营企业等。
四、调查方法
调查频率为季报和年报。年报采用的全面调查方法,季报从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和国防科技工业统计体系取数,不增加基层填报工作量。
五、组织方式
四川省统计局和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办负责组织实施。年报统计时,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报送至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办,其余单位报送至市(州)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市(州)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录入审核后通过机要渠道报送省委军民融合办;定报统计时,省统计局根据国家联网直报平台汇总生成经认定的规模(限额)以上军民融合企业相关数据,省委军民融合办根据国防科技工业统计体系汇总其他单位相关数据。
六、数据发布
根据中央军民融合办有关要求,四川省军民融合统计数据不对外公布,仅用于制定决策和内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