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四川非产粮大县粮食产量调查是四川新型粮食统计调查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非产粮大县粮食产量抽样监测调查制度,是农业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的重大改革,目的是及时准确反映非产粮大县粮食生产情况,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为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服务。
二、调查内容
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和粮食产量。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四川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划定的16个粮食重点产区2018年粮食产量在5万吨以上的非产粮大县(市、区)开展非大县粮食产量抽样监测调查。其他非产粮大县,鼓励参照执行,由市级调查队根据本地情况确定,报总队审批。
四、调查方法
根据四川粮食统计调查数据归口管理方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减负增效的原则,制定非产粮大县粮食产量抽样监测调查制度。具体方法步骤:在调查县采取两阶段抽样办法,抽取15个村民小组作为监测点,定期调查村民小组内农业生产经营户粮食作物种植情况,据此把握粮食生产增减变化趋势,初步推算总体面积和产量;对调查县开展粮食作物种植空间分布遥感测量和农作物长势遥感监测,把握粮食种植总体面积和产量趋势;收集农业农村部门生产统计报表、行政记录和农情调度信息,了解气象、粮食等部门相关信息;开展事后质量抽查,评估工作质量;综合上面各种因素,对非产粮大县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数据进行综合评估、核定。
五、组织方式
本调查方案由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统一组织,市级调查队接收辖区内各非产粮大县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汇总、推算和评估,统一将各非产粮大县粮食作物生产情况和基点汇总数上报总队。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方案获得的数据经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核定后作为法定粮食生产数据通过年鉴对外公布,是政府管理考核、国家有关项目安排和农业核算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