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海省文明城市及提名城市测评项目

2022/07/05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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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通过开展实地模拟测评和入户问卷调查,充分了解被测评市县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强化整改,补齐短板,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

 

  二、调查内容

 

  依据《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21年)》《全国市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年)》,结合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重点工作开展测评。主要测评内容包括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等测评项目。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按照青海省文明办的要求,青海调查总队将组织测评队伍对本省8个市县进行测评。调查对象为1865周岁且居住在本市半年以上的市民。

 

  四、调查方法

 

  主要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考察”两种方法进行。

 

  (一)问卷调查。

 

  采取入户访问的方式,调查对象为18-65周岁且居住在本地区半年以上的市民。8个市县随机抽选36个社区,共抽选调查户1080户,以保证调查的覆盖面。

 

  (二)实地考察。

 

  根据实地考察操作要求,在兼顾操作性和公平性的前提下,以暗访的形式,对测评地区各公共场所的硬件设施、环境卫生、社会秩序、服务质量及市民文明程度等测评指标进行考察。

 

  五、组织方式

 

  本次测评从测评培训、实地测评、检查指导、数据录入、审核汇总、测评报告撰写等各个环节由青海调查总队统一组织实施。

 

  综合考虑测评工作量和测评人员在每个测评城市的工作时间,根据回避原则和工作需要,总队组成8个测评工作组开展测评工作。每个测评工作组承担1个地区的测评任务。调查人员从本省各级调查队选调。

 

  六、数据发布

 

  调查工作完成后,由青海调查总队组织人员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和撰写调查报告。

 

  调查结果提供给青海省文明办内部使用。

 

  一、调查目的

 

  通过开展实地模拟测评和入户问卷调查,充分了解被测评市县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强化整改,补齐短板,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

 

  二、调查内容

 

  依据《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21年)》《全国市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年)》,结合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重点工作开展测评。主要测评内容包括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等测评项目。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按照青海省文明办的要求,青海调查总队将组织测评队伍对本省8个市县进行测评。调查对象为1865周岁且居住在本市半年以上的市民。

 

  四、调查方法

 

  主要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考察”两种方法进行。

 

  (一)问卷调查。

 

  采取入户访问的方式,调查对象为18-65周岁且居住在本地区半年以上的市民。8个市县随机抽选36个社区,共抽选调查户1080户,以保证调查的覆盖面。

 

  (二)实地考察。

 

  根据实地考察操作要求,在兼顾操作性和公平性的前提下,以暗访的形式,对测评地区各公共场所的硬件设施、环境卫生、社会秩序、服务质量及市民文明程度等测评指标进行考察。

 

  五、组织方式

 

  本次测评从测评培训、实地测评、检查指导、数据录入、审核汇总、测评报告撰写等各个环节由青海调查总队统一组织实施。

 

  综合考虑测评工作量和测评人员在每个测评城市的工作时间,根据回避原则和工作需要,总队组成8个测评工作组开展测评工作。每个测评工作组承担1个地区的测评任务。调查人员从本省各级调查队选调。

 

  六、数据发布

 

  调查工作完成后,由青海调查总队组织人员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和撰写调查报告。

 

  调查结果提供给青海省文明办内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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