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全面、系统、客观反映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宁夏区情、交流部门信息,满足高质量发展统计需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制定本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报表内容主要涉及行政区划、自然资源状况、气象情况、农垦集团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等综合数据。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调查对象主要是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具体包括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气象局、自治区民政厅、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等。调查范围为全区及分市、县(区)数据。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为年报,报送时间按照报表制度规定执行。报送方式按照宁夏政府统计信息共建共享系统联网直报平台规定报送。
五、组织方式
行政区划、自然资源状况、气象情况、农垦集团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等综合数据由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本制度规定报送的各类统计报表均属部门统计的调查内容,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既可在本系统布置收集汇总后报送,也可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统计报表整理报送。本制度为年报,报送方式按照宁夏政府统计信息共建共享系统联网直报平台规定报送。2021年试运行阶段,实行双轨制,通过联网直报平台和传统方式(电子邮件或纸介质)同时向自治区统计局综合处报送。
六、数据发布
调查结果通过《宁夏经济要情手册》、《宁夏统计年鉴》等方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