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资源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2021/03/16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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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反映我省环境的整体状况,搜集环境领域的综合统计资料,满足我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制定环境宏观调控政策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特制定本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为有关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市建设、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海洋、气象等统计的业务报表,由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报送。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的报送单位包括: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林业和草原局、省气象局共计10个部门。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

 

五、组织方式

 

由省统计局能源处组织省直相关部门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上报数据。

 

六、数据发布

 

数据仅内部使用,不对外发布。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反映我省环境的整体状况,搜集环境领域的综合统计资料,满足我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制定环境宏观调控政策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特制定本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为有关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市建设、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海洋、气象等统计的业务报表,由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报送。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的报送单位包括: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林业和草原局、省气象局共计10个部门。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

 

五、组织方式

 

由省统计局能源处组织省直相关部门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上报数据。

 

六、数据发布

 

数据仅内部使用,不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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