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指标口径和上报途径,定期了解和掌握《江西省妇女发展纲要》《江西省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进展情况,反映我省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进行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的统计内容为《江西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江西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重点和关键目标指标。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全省11个设区市统计局和江西省妇儿工委各相关成员单位。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重点调查方法。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制度的拟定、数据处理、汇总由江西省统计局负责。各调查对象按照制度规定的表式内容和时间上报江西省统计局。
六、数据发布
每年撰写《江西省妇女儿童两纲监测报告》。相关数据编辑成《江西省两纲监测统计数据一览》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