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全面反映江西省环境的整体状况,搜集环境领域的综合统计资料,满足江西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制定环境宏观调控政策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城市环境、农村环境、自然灾害以及污染物排放和环境污染质量投资情况。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为省直各相关部门。
四、调查方法
采取典型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江西省统计局统一组织。
六、数据发布
每年以发行《江西统计年鉴》和《江西省环境统计资料》的方式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