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通过电话抽样访问全省城乡居民,客观了解人民群众对各市、县(区)2022年度勤廉单位创建满意度的评价,为全省市县综合考核提供考核依据。
二、调查内容
本方案根据《全面建设勤廉江西实施方案》部署的重点任务,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同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勤廉单位创建的宣传效果、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表现、为百姓办实事、干部选拔任用风气、营商环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效、反腐工作力度、“一把手”在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决策部署中的表现等十个方面的满意度评价。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范围为全省;调查对象为辖区内年满18周岁且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城乡常住居民。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采取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调查由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调查执行、数据处理、汇总、撰写报告。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结果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