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随着江西省社会经济的不断变化发展,《江西省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江西省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部分重点和关键目标指标也发生变化。为进一步规范指标口径、收集范围和上报途径,定期了解和掌握江西省《江西省妇女发展纲要》、《江西省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进展情况,反映江西省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进行相关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的统计内容为《江西省妇女发展纲要》《江西省儿童发展纲要》的重点和关键目标指标,包括妇女儿童与健康、妇女儿童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与决策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儿童与法律保护、妇女儿童与环境等七个方面。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全省11个设区市统计局和江西省妇儿工委各相关成员单位。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重点调查方法。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制度的拟定、数据处理、汇总、向社会发布由江西省统计局负责。各调查对象按照制度规定的表式内容和时间上报江西省统计局。
六、数据发布
每年三季度,江西省统计局与江西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文件形式联合发布主要目标综合评价结果。相关数据编辑成《江西省两纲监测统计数据一览》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