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跨境电子商务统计调查制度

2024/11/08 16:58

|

Aa

字体:
|

一、调查目的

为统计江苏省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的实际规模,从贸易伙伴、商品、省内地区等多角度监测分析江苏省及各设区市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发展情况,实施江苏省跨境电子商务统计调查。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主要为江苏省内电商平台企业、电商服务企业和电商卖家企业。

纳入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统计的商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跨境交易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与境外的企业或个人之间的交易。

在线订单  订单为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包括自建/自营平台如独立站、第三方平台、综合性平台等)达成并完成交易。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当支持开放注册用户,可浏览展示商品,并下单购买。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方式订购的货物不属于在线订单范围。

跨境物流  指交易商品实际发生跨境运输。

三、调查内容

主要调查样本企业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值或交易额、出口值或交易额及贸易伙伴国别(地区)、商品类别、出口货源地、进口目的地等。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采用重点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调查由南京海关与江苏省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由省统计局组织负责采集调查问卷数据,由南京海关提供业务指导。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所获得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信息供内部使用。

一、调查目的

为统计江苏省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的实际规模,从贸易伙伴、商品、省内地区等多角度监测分析江苏省及各设区市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发展情况,实施江苏省跨境电子商务统计调查。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主要为江苏省内电商平台企业、电商服务企业和电商卖家企业。

纳入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统计的商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跨境交易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与境外的企业或个人之间的交易。

在线订单  订单为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包括自建/自营平台如独立站、第三方平台、综合性平台等)达成并完成交易。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当支持开放注册用户,可浏览展示商品,并下单购买。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方式订购的货物不属于在线订单范围。

跨境物流  指交易商品实际发生跨境运输。

三、调查内容

主要调查样本企业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值或交易额、出口值或交易额及贸易伙伴国别(地区)、商品类别、出口货源地、进口目的地等。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采用重点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调查由南京海关与江苏省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由省统计局组织负责采集调查问卷数据,由南京海关提供业务指导。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所获得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信息供内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