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部门综合统计一套表制度

2022/01/20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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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部门统计数据资源,促进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全面反映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充分满足领导全面了解全省各方面发展的需要,满足省统计局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监测等对部门统计数据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实施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统计内容包括:农业、气候、环境、能源资源、外贸、旅游、社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社会保障、运输、邮电等领域的主要业务指标;金融业和其他服务业等相关行业行政事业单位和社团的主要财务指标;还包括近年来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由省统计局主持、省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高质量发展等重点监测评价所需统计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包括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监察委、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55个部门;省妇联等4个社会团体;省电力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4个大型管理公司。涉及到行政事业单位、社团和其他单位503张报表。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中所有统计报表数据均来自于各部门、单位的现行统计报表制度,由部门统计人员根据本部门统计调查所得到的数据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江苏省部门综合统计一套表数据处理平台”上填报或加载。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依据“统一指标设计、统一报表布置、统一业务培训、统一数据报送、实现信息共享”的原则分步实施,省统计局每年开一次布置培训会,部门收到一套表制度,在“江苏省部门综合统计一套表数据处理平台”填报后由省统计局相关专业处分别接收。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所采集的数据均应用于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监测等。全部数据均转入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中心库,按照数据库管理原则服务于各级党政领导,逐步实施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发布。

  一、调查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部门统计数据资源,促进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全面反映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充分满足领导全面了解全省各方面发展的需要,满足省统计局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监测等对部门统计数据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实施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统计内容包括:农业、气候、环境、能源资源、外贸、旅游、社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社会保障、运输、邮电等领域的主要业务指标;金融业和其他服务业等相关行业行政事业单位和社团的主要财务指标;还包括近年来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由省统计局主持、省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高质量发展等重点监测评价所需统计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包括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监察委、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55个部门;省妇联等4个社会团体;省电力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4个大型管理公司。涉及到行政事业单位、社团和其他单位503张报表。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中所有统计报表数据均来自于各部门、单位的现行统计报表制度,由部门统计人员根据本部门统计调查所得到的数据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江苏省部门综合统计一套表数据处理平台”上填报或加载。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依据“统一指标设计、统一报表布置、统一业务培训、统一数据报送、实现信息共享”的原则分步实施,省统计局每年开一次布置培训会,部门收到一套表制度,在“江苏省部门综合统计一套表数据处理平台”填报后由省统计局相关专业处分别接收。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所采集的数据均应用于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监测等。全部数据均转入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中心库,按照数据库管理原则服务于各级党政领导,逐步实施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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