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全面客观了解群众对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真实意见,解决影响群众满意度的突出问题,引导全省司法系统不断改进作风,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体部分包括:对本地党委、政府涉及民生领域重大决策是否满意;对本地政府机关依法办事情况是否满意;对本地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是否满意;对本地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情况是否满意;遵纪守法意识如何;对本地法治建设情况的总体评价;当前法治建设最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是居住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以上的16-65周岁公民(不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和13个设区市及96个县(市、区)的中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查范围是江苏省辖区内的96个县(市、区)及5个开发区(江北新区、苏州工业园区、南通开发区、扬州开发区、镇江新区)。
四、调查方法
各地“两代表一委员”样本及电话号码由省委依法治省办提供,其他样本由电话访问系统随机抽取,样本包括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样本城乡比例分配按各县(市、区)最新城镇化率合理分配。
五、组织方式
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成立项目管理机构,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管理。
六、数据发布
向委托方提供调查主体部分和被访者基本情况数据交叉表格,按要求将调查数据进行分类分析,汇总,经省委依法治省办领导审批后正式发布使用。